中国有的很多的传统风俗,当女子出嫁时,娘家会给新娘筹备的结婚用品,比如新衣服、被子、家具等,在古时候嫁妆是女方私人物品。但目前女方的陪嫁并不可以按私人财产来认定。
嫁妆一般是由女方亲属为女方筹备的陪嫁之物,但在结婚之后能否算夫妻一同财产呢?
1、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结婚以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
2、在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觉得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一同财产。
因此,嫁妆是结婚以前财产还是结婚以后财产要依据状况来判断,若是二人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购置并且双方没对嫁妆的归属作出约定的,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除去法定和约定的属夫妻一方所有些外,都是夫妻一同财产。若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购置并且双方对该财产的归属没约定的,是一方结婚以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嫁妆依据上述原则分割。
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结婚以前财产,因此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将来,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实质生活在一块,没一同的劳动和收入。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爸爸妈妈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结婚以前个人的收入。在审判实践中,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对该类财产的归属一般不持异议,觉得女方陪嫁的财产就是其个人财产,男方购置财产就是男方的财产。如此处置起来也比较符合风俗习惯,当事人容易同意,也可以防止矛盾激化,符合公序良俗的需要。
正是由于嫁妆的认定需要依据现实状况,司法实践等原因来决定,所以当事人假如由于嫁妆的问题发生纠纷,自己又不可以判断是不是是个人财产还是一同财产时,最好可以找个夫妻一同财产专业的律师咨询一下。